【轉知公告】修正「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」第三點及第六點,並自本(112)年8月1日起生效。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3-08-16
本要點修正之第三點及第六點修正內容說明如下:
(一)第三點「生活津貼」補助資格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私立高中職。
(二)第六點「生活津貼」補助額度補助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者每人每學期6,000元;補助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者每人每學期3,000元。
本要點修正之第三點及第六點修正內容說明如下:
(一)第三點「生活津貼」補助資格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私立高中職。
(二)第六點「生活津貼」補助額度補助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者每人每學期6,000元;補助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者每人每學期3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