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公告】臺南市政府「113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奬勵計畫」,歡迎踴躍申請!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4-01-19
申請期程
113年 4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止
獎勵對象
1.中級:設籍臺南市4個月(含)以上,具原住民身分且年滿18歲以上族人,通過並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2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或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
2.中高級(含)以上級數:設籍臺南市4個月(含)以上,具原住民身分,通過並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2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或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
檢附文件
1.申請表
2.資料切結書
3.112或113年度族語認證測驗成績證明影本
4.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5.領據及金融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
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(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)(請於信封註明申請族語認證獎勵金)
獎勵金額
1.中 級:新臺幣1,000 元
2.中高級:新臺幣5,000 元
3.高 級:新臺幣10,000 元
4.優 級:新臺幣15,0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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